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

1.人不得妄自称大,不得自尊为高,当敬拜神,尊神为高。

2.当行一切对神的工作有益的事,不该做毁坏神工作利益的事,当维护神的名、神的见证、神的工作。

3.神家的钱财、物质,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,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,任何人不得享用,因为人所献的祭是供神享用的,而神只把祭物赐给祭司分享,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资格、没有权利享用任何一点。因为人所献的祭(包括钱财、物质可享之物)都是献给神的,不是献给人的。所以说人不应该享受这些东西,若人享受这些东西那就属于偷吃祭物了。凡属这样的人都是犹大,因为犹大不光卖主,还偷取钱袋里的钱花。

4.人有败坏性情,更有情感,所以配搭事奉一律禁止异性单独配搭,若发现一律开除,谁也不行。

5.不可论断神,不可随意议论神的事,当作人该作的,说人该说的,不要超越范围,不要越过界限,警戒自己的口舌,保守自己的脚步,以免做出触犯神性情的事。

6.当做人该做的事,当尽你的义务,当履行你的职责,当守住你的本分,你既信神就当为神的工作献出你该献的一份,否则,你不配吃喝神的话,不配寄存在神的家中。

7.在工作或教会的事务之中除了顺服神之外,一切应听命于被圣灵使用的人,违背一点也不行,得绝对听从,不要分析对错,或对或错都与你无关,你只管绝对顺服就是了。

8.人信神应该顺服神、敬拜神,不应该高举人,不应该仰望人,不应该把神看为老大,你所仰望的人看为老二,你是老三,在你的心中不应该有任何人的地位,不应该把人尤其是你所崇拜的人与神划为等号,看为平等,这是神所不能容忍的。

9.当为教会的工作着想,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,对自己家庭的事应该当机立断,应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,应该以神的工作为主,以自己的生活为次,这才是圣徒该具备的体统。

10.对于每一个不信的亲属(你的儿女、丈夫、妻子或者你的姐妹或者你的父母等等)都不要生拉硬拽,神家不缺人口,不需要无用的人来充数,凡不是甘心信的都不要领进教会。这条是针对所有人说的,对于这事你们应该互相制约、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,谁也不得触犯,即使不信的亲属勉强进入教会,也不得给发书,不得给起新名,这样的人不是神家的人,无论如何都要杜绝一切这类人进入教会。若是因着魔鬼侵入教会而给教会带来了麻烦,那就将你本人开除或者限制起来,总之对于这件事,人人都应该有责任执行,但不能乱来,不得报私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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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© hidden-advent.org.   |   更新日期:2008年12月8日